
“兰州仲裁委员会甘肃省工商联分会”是我省工商联开辟维护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新途径的努力成果,是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创新举措。它的建立标志着省工商联把国务院法制办、全国工商联《关于依法做好非公有制企业民商事纠纷仲裁工作的意见》和省政府法制办、省工商联的转发《通知》精神落到了实处,符合中央十六届五中全会的精神,顺应“十一五”规划的发展趋势,有利于我省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
“兰州仲裁委员会甘肃省工商联分会”于2006年2月27日成立。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有关规定,经兰州仲裁委员会批准,以仲裁的方式独立、公正、高效地解决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财产权益纠纷的常设仲裁分支机构。
“兰州仲裁委员会甘肃省工商联分会”拥有从省内外高等院校、法学、经济研究机构以及经贸、工商、建筑、科技、金融、证监、保险、法制和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中聘请的符合仲裁员条件的同志50余名。这些仲裁员公正、敬业,具有良好的道德素质、较高的专业水平和丰富的工作经验。
“兰州仲裁委员会甘肃省工商联分会”将根据双方协议和任何一方当事人的仲裁申请,受理案件;双方当事人各自在仲裁员名册中选定一名仲裁员并共同选定或委托兰州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一名首席仲裁员组成仲裁庭;仲裁庭将按照“根据事实,符合法律规定,公正合理”的原则 ,公正、独立、高效地审理和裁决。仲裁实行不公开审理和一裁终局的制度。
“兰州仲裁委员会甘肃省工商联分会”受理案件的范围是:经济合同、技术合同、房地产、知识产权、产品质量责任、工程、运输、金融、保险、期货、证券以及消费等方面发生的争议和其它财产权益纠纷。
地址:兰州市团结路1号(省政协院内)西楼105室
电话:8586171 传真:8586163 邮编:730010 联系人:陈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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