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部:(4人)
负责仲裁委内部的组织协调工作。包括财务的管理、文书档案管理、后勤服务、仲裁员培训与管理,秘书处其他日常事务性工作,仲裁案件受理费及处理费的计算、收取工作。
案件审理部:(3人)
负责案件的咨询、审查、立案、审批工作;负责仲裁庭的组庭、其他案件办理前的工作、庭审期间的秘书工作及案件审理期间各种法律文书的制作与送达工作;负责庭审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协调仲裁案件在法院的财产保全、执行等事项。
宣传联络部:(3人) 负责对外宣传联络工作;负责仲裁法律知识、典型仲裁案件的报道工作;负责与各企业、公司及其他有关经济组织的业务联系和仲裁指导;负责与全国仲裁协会和其他行业组织、社会组织的业务联系;负责分支机构的日常管理与联系。 |